Desing Info︱设计资讯
一、具象表现法。将自然形态中的动物、植物、人物造型,通过夸张、变形、简化等手法,得到具有艺术美的形象,
夸张美的部分,忽略不美的部分。既不丢弃自然形态的“形”,也不丢弃自然形态的“神”。
二、抽象表现法。运用点、线、面等几何形状,含蓄、理性地表达设计理念,不同的点线面可以形成不同的个性。
三、单字表现法。把公司名称首字母简单运用艺术字手法表现出来就可以了。
四、连字表现法。关键在于对某种完善的视觉秩序加以适当的“破坏”,将一连串字母中需要强调的部分,运用
特殊的变异处理,达到奇特的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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